中期考核标准

博士后中期考核标准

1、考核合格的条件

工作勤奋,责任心强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;学术道德良好,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;业务能力强,按期完成博士后工作协议及岗位任务书中签订的工作任务,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、流动站及所在学院的认可。师资博士后应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、学生工作等任务,并完成新教师上岗前的培训和考试,成绩合格。

2、考核优秀的条件

高质量地完成博士后工作协议及岗位任务书中签订的工作任务,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、流动站及所在学院的高度评价。考核期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,并积极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,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。

各流动站所在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,制订具体考核标准。